离婚协议书 范本

 
男方:李某某,男,汉族,1985年2月29日出生,户籍住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西区XX村X号,身份证号码44130119XXXXXXXX。
女方:陈X凤,女,汉族,1986年X月25日出生,户籍住址同上,身份证号码4413XXXXXXXXX。联系电话189XXXXXXXXX。
男方与女方于2008年1月1日在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2009年11月31日生儿子李小X(身份证号码441XXXXXX12)。。
因夫妻感情破裂,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婚生男孩子李小X归女方抚养,随女方生活。
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另有大额医疗费、学费支出,凭票据男方再负担一半。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至女方家中探望。如国家长假、学生寒、暑假期期间,经女方许可,可带小孩外出。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
(2)其他财产:双方确认无其他财产,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财产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七、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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