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车祸去世后还需要偿还配偶的借债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6条的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如果你不能证明这笔钱是你丈夫的个人债务,那么,你就有对这笔债务进行清偿的义务。

您可能 感兴趣

发表评论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