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离婚居高不下

“80后”离婚人数连连攀升 数倍于“50后”、“60后”等

近年来,中国离婚人数激增。民政部发布的《2013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3年中国依法办理离婚手续共有350.0万对,比2012年增长了12.8%。这也是自2004年以来,中国离婚率连续10年递增。而在这愈演愈烈的离婚浪潮中,“80后”正成为主力军。

全国妇联于2009年10月至2010年4月组织开展了“中国和谐家庭建设状况问卷调查”,在全国10个省区市选取了1万户家庭样本(城乡各占一半)。结果显示,“80后”离婚率高达20—30%,远远高出“50后”、“60后”。而且还呈逐渐递增态势。在南京、重庆等地都有鲜明的数据,比如在重庆彭水法院审结的离婚案中,“80后”离婚人群占离婚案件的比例,从2012年的35%发展到2015年1-5月的54%。而2014年中山大学在上海、广州进行的一项小样本调查更显示,“80后”的已婚人士中,离婚人数达到或者接近一半。

“80后”的高离婚率不仅显示在统计数据中,甚至成了人们的切身感受。中国青年报曾经的一项调查显示,44.7%的人感觉周围离婚的人多集中在“80后”。“人人都是离婚狂”,“‘80后’不是离婚了,就是在去离婚的路上。”

“闪离”现象突出,过半夫妻5年内分手,最快的“闪离”仅25分钟

“一见倾心就结婚,一不满意就离婚。” 一个民政局工作人员曾如此描述“80后”的婚姻。相对于前辈人“旧离婚”,“80后”确实“闪离”现象突出。

据一项最新的民间调查显示,婚龄在5年内的离婚案件中,“80后”人群的离婚案件占55.2%;“70后”人群的离婚案件占32.8%;“60后”人群的离婚案件仅占7.2%。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也曾做过统计,在“80后”离婚案件中,当事人从登记结婚到起诉至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间隔时间普遍较短,平均仅为3年9个月,更有10对当事人的婚姻存续时间不到1年。

刘翔与葛天的婚姻,从2014年9月8日到2015年6月25日,一共维持了289天,被形容为以“飞人速度”离婚。事实上,更神速的说散就散也不少见。浙江宁波的一对小夫妻两人于2008年12月4日上午十点五十结婚,3个小时以后两个人办理了离婚。而据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巫昌祯教授所说,他知道的“80后”青年“闪婚闪离”的最快速度是25 分钟。

“80后”离婚率高不一定是坏事

毫无疑问,“80后”成为离婚主体,其中有不少自身的不足,例如行事鲁莽、缺乏责任心、心理不成熟等。但不能就此指责“80后”是堕落的一代。

“80后”成为离婚主体的原因——他们本就处于离婚高潮期

所谓“80后”,即1980年至1989年出生的人,从2000年可以结婚的最早法定时间开始,“80后”逐步步入婚姻,大部分人是已婚未育或已婚初育。而社会学者经研究发现,虽然离异的可能性贯穿婚姻的始终,但有四个危险期是危险性最大的,分别是孩子出生时、婚后四至五年、婚后七年左右以及婚后二十年左右。“80后”正是处于婚姻容易出问题、经历婚姻阶段的初始考验的时间点,他们离婚率相对其他年龄高才正常。毕竟“60后”、“70后”已经过了离婚高潮期,更希望家庭趋于稳定保守,而“90”后还没有进入结婚潮。

进一步说,离婚自由是一种文明进步,“80后”无需像父辈那样百忍成钢

不可否认,婚姻能够让人的幸福更有保障,但当婚姻实在难以继续,勉强维系只会造成更大的伤害。而过去离婚率之所以低,按照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的说法,一个很大的原因在于家庭主义时代,婚姻存在的目标是并不是为了个人幸福而存在,而是实现家庭集体利益,男性娶妻主要是为了生孩子传递香火、侍奉双亲。同时大部分女性未受过教育,在经济上依赖于他们丈夫,如果离婚不能依靠自己而活下去。换言之,过去离婚率低,不是当事人不想离,是想离离不了。

“80后”离婚居高不下数据来源:《中国民政统计年鉴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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