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区民政局机构设置

               
    区民政局设5个内设机构,均为正股级。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工会、妇联、计生、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协调机关的人事财务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党群和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区内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民政科技管理和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二)优抚安置股(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复退军人服务中心)。
承担 “三属”(包括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以及现役军人的抚恤、优待、生活补助工作;承担追认烈士的受理上报、烈士褒扬工作;承担伤残人员包括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人民警察、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特殊情况致残的其他人员换证、评残、调级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士官、伤病残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组织、协调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承担区复退军人服务中心日常工作;承担复退军人稳定工作;指导各街道办退伍军人之家的工作;承担区复退军人的社保补助,住房、子女上学、生活、医疗困难临时救助及乘车免费工作;承担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基层政权股。
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及村(居)民自治工作;指导监督村务公开工作;拟订城乡社区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地名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承担村(居)委会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镇级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和管理工作,协调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组织、指导编制地名规划;承担区内地名命名、更名、销名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区内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
(四)救灾救助股。
承办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承办灾情的核查和上报工作;承办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农村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灾民生活救助;指导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组织拟定减灾规划;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拟订五保户社会救济政策,指导农村敬老院建设;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关办法;承办中央、省、市、区财政最低生活保障投入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各街道办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五)社会事务股。
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拟订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政策;负责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管理工作;负责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工作;承担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发放工作;负责福利彩票销售发行工作;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涉外、华侨,涉港、澳、台及国内居民的婚姻登记工作;承办区内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察工作。
 
 
关于调整大亚湾区民政局
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街道农业和社会事务办、局机关各股室(中心):
经研究,现将局领导工作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陈金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黄志华(主任科员):分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区划地名、福彩发行、慈善总会秘书处工作;
康玉轩(副局长):分管残联、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中心、安全生产、驻村及扶贫双到工作;
方普民(副局长、主任科员):分管办公室、双拥、优抚安置、复退军人、维稳工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
陈春燕(副局长):分管老龄、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管理、社工、计生、创平建设、综合福利院工作;
叶志强(副主任科员):分管五保、“三无”、低保、社会福利、救灾救济、医疗救助、殡葬管理、财经及统计工作。
 
 
                                  大亚湾区民政局
                             201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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