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应当针对哪些财产进行调查取证?

惠阳(大亚湾)离婚财产分割律师对婚内财产的调查主要针对双方婚后收入的所有收入财产进行全面的调查,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调查对方经营或工资收入情况;
2、 调查对方名下的车辆信息;
3、 调查对方名下银行存款余额及交易对手明细;
4、 调查对方名下的股票交易信息,我们经常查处对方几十万致几百万的资金,而我方当事人一直以来竟然不知道对方有如此巨额资金;
5、 调查对方名下婚后累积的公积金,有时候也是一笔不少的资金;
6、 调查对方房产信息及可能存在的隐匿房产信息;
7、 调查对方名下的公司内外档信息;
8、 调查对方可能存在的其他财产情况等。

对于以上财产信息,主要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信息和律师调查进行确认,因此建议当事人尽可能的了解、掌握对方财产信息,以便在离婚时对财产分割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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