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协议离婚所需资料与程序

涉外协议离婚去哪儿办理?
一般是,国内一方居民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比如北京,就是北京市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处。
二. 涉外协议离婚如何办理?双方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涉外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适用涉外协议离婚,而应当诉讼离婚。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
三. 涉外协议离婚材料有哪些?需要哪些证件?
(一)国内一方,应携带:
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
(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携带:
涉外协议离婚所需资料与程序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 婚协议书》。
(三)华侨、外国人,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补充说明:
1.还应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2.办完离婚登记后,需要提交注销后的《结婚证》复印件。
对于涉外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四. 涉外协议离婚程序,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1.出示证件。申请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使委托律师代理,本人也必须亲自办理手续;
2.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填写《离婚协议书》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审查婚姻登记机关自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审查;
5.发证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当事人,发出领取《离婚证》的通知;
6.申请涉外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接到领证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亲自到市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不得由一方或者委托他人代领;
7.逾期未领证的,应当重新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手续;
8.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领证期限的,应当经市民政局同意,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如果在涉外协议离婚材料、证件、手续有哪些?如何办理?问题上还有疑问,不妨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他们都精通专业的法律知识,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能为你排忧解难,解决在涉外婚姻方面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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