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港澳台、华侨补领婚姻证明

   申办对象:面向个人
  受理部门:各县(区)婚姻登记处

 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一号 );
  2、《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7〕号)。
  办理条件:
  1、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至今仍维持该婚姻状况。
  2、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的。
  所需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通行证、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
  3、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4、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2张2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办事流程: 
  1、婚姻当事人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3、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4、婚姻登记机关对办理补领婚姻登记证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声明书进行审查,符合补领婚姻登记证条件的,予以补发。
  办理时限:证件材料齐全,资料经审核后,即时办理 。
  办理地址:
  【惠城区婚姻登记处】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龙丰上排河坑路7号(光彩小学旁) 
  【惠阳区婚姻登记处】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石园西街11号 (惠阳区委党校对面)
  【惠东县婚姻登记处】地址:惠州市惠东县县城新平大道139号
  【博罗县婚姻登记处】地 址: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低田岭1座1号(即华侨中学旁边)
  【龙门县婚姻登记处】地址: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香滨东路3号
  【大亚湾区婚姻登记处】地址: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大道中科技创新园科技路1号
  【仲恺区婚姻登记处】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68号
  咨询电话:
  【惠城区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0752-2221806、2201201
  【惠阳区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0752-3359380
  【惠东县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0752-8160812
  【博罗县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0752-6206069
  【龙门县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0752-7889380、7780235
  【大亚湾区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0752-?5562273
  【仲恺区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0752-2613813
  投诉电话 :0752—2892136,2882089

大亚湾婚姻登记处


补领婚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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