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律师:分析离婚案件

俗话说“相爱容易、相处太难”。岁月的磨砺,激情难再。此时,夫妻的感情,就要经历考验了。加之经济的发展和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流动加快。人们的婚姻观念也已改变。离婚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离婚的特点有如下几个:
1、结婚2年内最容易离婚。
2、七成离婚官司女方提起诉讼。
3、四成离婚案都是“小三”(即婚外情)惹的祸。
4、双方均是再婚的,离婚率超过30%。
另外,高考过后,也有一波离婚小高潮。
另据报道,经粗略统计:在法院诉讼离婚的案件中,经过法庭审理后离婚的多,和好的少。当然,离婚的,有法庭调解离婚和判决离婚二种。撤诉、和好的,仅占16%。
作为长期代理离婚案件的惠阳律师(大亚湾律师),认为,婚姻不是儿戏,是社会的细胞,离婚须谨慎,特别是有小孩的夫妻。但理,婚姻如果走到无可挽回的地步,确实需要离婚,那么相比之下,协商离婚可能是时间最短,速度最快,效率最高,而且最不易招致鱼死网破结局的方式。协商离婚包括诉前的协议离婚、诉讼阶段的协议离婚和法院调解离婚。协商离婚并非想象那么简单,有些问题需要特别注意:
第一,如果男女双方就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达成一致,并且已经形成书面离婚协议,那么该离婚协议须向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备案,其内容始获确认。否则男女任何一方无论手上有多少份对自己有利的离婚协议,如果另一方反悔,那么这些协议在诉讼阶段法院难以采信。
第二,提起离婚诉讼后,如果需要协商离婚,那么比较妥当的做法是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在今后办理相关事务时有很重要的作用。例如,离婚后男女一方如不配合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则另一方可持调解书直接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房管部门一般会受理。第三,男女双方在诉讼过程中私下达成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这种协议离婚可能给今后处理相关事务带来不便。例如,男女一方在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时,另一方如果不予配合,则会陷于被动,难以完成过户。如果当事人要求法院继续就离婚诉讼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部分出具调解书,而另一方当事人不到庭参加诉讼或者不同意调解,则法院无法完成调解并出具调解书。法院多会要求当事人撤诉,另案处理。如另行起诉,当事人则须耗费更多时间和精力,并且须交纳远高于离婚案件的诉讼费。
第三、法院出具离婚案件民事调解书后,当事人无需再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和领取离婚证。该调解书即是男女双方婚姻关系已告解除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应妥当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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